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
渝国土房管告字[2008]31号
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(幅)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商业、住宅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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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号 |
土地位置 |
土地用途 |
土地面积(㎡) |
规划指标要求 |
出让价款起始价(万元) |
投标、竞买保证金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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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可建面积(㎡) |
最大建筑密度 |
绿地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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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72 |
南岸区南坪组团M分区M6-2号宗地 |
商业 |
6490 |
≤32450 |
≤35% |
≥25.5% |
3236 |
6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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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: 1、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。 2、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:商业40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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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(其他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)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,在 2008年10月29日12: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(招标、拍卖或挂牌),并告知所有申请人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四、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,申请人可于 2008年10月9日9:00时-2008年10月28日17:00时,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9日9:00时-2008年10月28日17: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。交纳投标、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10月28日17:00时。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,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(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,否则不予受理报名)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、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08年10月28日17:00时前确认其投标、竞买资格。
六、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,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1、公告时间内有3家以上(含3家)申报的,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;公告时间内有2家及其以下申报的,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。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。
2、取得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》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《出让合同》,逾期未签则《成交确认书》自行失效。
3、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:http://jyzx.cqgtfw.gov.cn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
联系电话:023-63654101、63651300、63654105(FAX)
联 系 人:赵先生
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